6月5日,京東集團正式通過港交所的上市聆訊。根據港交所發布的京東聆訊后資料集顯示,京東已向港交所申請豁免,以便能在三年內將一家子公司實體分拆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根據招股書申報稿,京東申請的多項豁免中,包括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b)段規定,京東能在三年內將一家子公司實體分拆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表示,盡管截至本文件日期京東并無任何關于香港聯交所潛在分拆上市的時間或詳情的具體計劃,但公司繼續探索不同業務的持續融資需求,并可能在[編纂]后三年期間內考慮將一項或多項相關業務于香港聯交所分拆上市。 京東強調,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公司尚未物色到任何潛在分拆目標,并無任何關于分拆目標身份或任何其他分拆細節的數據。因此,相關文件不存在潛在分拆相關數據的實質遺漏。 2014年5月,京東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與6年前赴美上市時不同的是,京東已陸續分拆出京東金融、京東物流、京東健康3大板塊,估值均超過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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